2013年7月5日星期五

《幸福之路》读书笔记(五)

第九章 畏惧舆论
“如果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世界观不能得到与他们有社会关系的人的赞同,尤其是与他们共同生活的人的赞同,那么很少有人能够快乐起来。”
"许多不必要的苦难就是由于对社会的无知而忍受的……"
“守旧的人所以对背弃传统怒不可遏,主要是因为他们将这种背弃视为对自己的非议。如果一个人和悦、友善到足以使极愚蠢的人都明白他的行为绝无指责他们的意思,那么很多有悖传统的事都会得到谅解。”
“人不分老少,一旦进入成年,自有选择的权利,必要时甚至有犯错误的权利。”
“人们尊重舆论应以避免挨饿与入狱为限,越过了这个界限,便是自愿对不必要的专制屈服,而且很可能会在各个方面干扰你的快乐。”
“……人应当自然,应当在不是明确反社会的范围内,遵从自己的天性。”
除非是内心足够坚强的人,否则在与自己不融洽的环境中生活的人必不会获得真正的快乐。社会非常广大,在一个地方受到批判的事物在其他地方可能会是司空见惯的甚至是受到推崇的。人要尽可能的找到与自身相融洽的环境。即使不能,也要对恶意的舆论泰然处之,当然不可过于极端。只要态度足够的和悦、友善,那么很多有悖于传统的事都会得到谅解。总之,人应当自然,在不是明确反社会的范围内保持自己的天性。若所处环境压抑自身天性的发展,则要尽可能的找到与自身相和谐的环境。

第十章 快乐还可能吗?

作为《快乐的原因》的首篇,罗素通过对他在生活中遇到的快乐者的考察,对快乐的可能性做了初步的探讨。认为快乐的种类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人日常生活即能获得的,一种是受过较高等教育的人需耗费精神和努力才能获得的。

那种高档次的快乐只能被少数人所获得,而普通人只要他无须人们的赞赏也能在运用技巧方面得到满足,就可以获得快乐。因为这种快乐并非来源于他人的敬重,而是因为追求这项事物的本身就是快乐。拥有某项嗜好也具有相似的效果,但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能成为基本快乐的来源,而可能是逃避的一种方式。基本的快乐有赖于对人或物的真诚的、不求回报的、不附带责任感的善意的兴趣。

总的来说,快乐的秘诀是:让你的兴趣尽可能的广泛,让你对人或物的反应尽可能的友善。

第十一章 兴致

兴致是快乐的人所具有的最普遍、最显著的特征。有兴致的人,其生活更有色彩,于其生存环境也更适应。“一个人感兴趣的东西越多,快乐的机会就越多,受命运摆布的情况也就越少,因为他若失去一样,还可转到另一样上去。……我们切不可以为内向者的忧郁里面有何伟大之处。”“头脑是一部奇特的机器,它能把得到的材料用极惊人的方式联系起来,但若没有外界的材料就毫无能力……一个注意力向内的人找不到一件值得注意的事情,而一个注意力向外的人,偶然反省自己的心灵时,会发现各种有趣味的成分都被剖开了,并重新配成美妙的或有启迪性的形式。”

然而兴趣也必须有所节制。“我们所有独立的嗜好和欲望都得适合于人生的一般机制。若要使它们成为快乐之源,就必须使它们与健康,与我们所爱之人的情感,与我们所处社会的关系并行不悖。”“如果一个人让一种欲望无限发展,而牺牲所有其他的欲望,那么这个人往往有某种根深蒂固的痛苦,总在设法摆脱心中的阴影。”他们“所寻求的并非事物本身的乐趣,而是忘却。”“真正的兴致(不是实际上寻求忘却的那种),是人类天性的一部分,除非它被不幸的境遇所破坏。……一个从未遇到过重大挫折的人总是对外界怀有某种自然的兴趣,而只要能保持这种兴趣,便会觉得人生快乐,除非他的自由受到过分的干涉。”而在文明社会里,为维持社会正常运转所需要的复杂的合作束缚了人们自发的冲动,束缚了人们的自由。“兴致所需要的是胜任必要工作以外的精力,而精力所需要的则是心理机制的运转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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